Use when: social insurance calculation, housing fund, annual base adjustment, work injury/maternity claims, disability fund. Trigger: 社保, 公积金, 五险一金, 社保基数, 工伤, 生育, 残保金, 灵活用工. NOT for: tax filing, accounting entries, commercial insurance.
五险一金核算 / 基数年度调整(每年7月) / 工伤生育报销 / 残保金申报 / 灵活用工方案。确保企业在社保公积金领域的合规性,同时合理利用政策降低用工成本。
| 险种 | 单位比例 | 个人比例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养老保险 | 16% | 8% | 全国统一单位16%,个人8% |
| 医疗保险 | 6%-10%(各地差异大) | 2% | 含生育保险,以当地医保局公布为准 |
| 失业保险 | 0.5% | 0.5% | 阶段性减征政策经常变化 |
| 工伤保险 | 0.2%-1.9% | 0 | 按行业风险分类,个人不缴 |
| 生育保险 | 已并入医疗 | 0 | 2020年起合并到医疗保险 |
| 合计 | 约22.7%-28.4% | 10.5% | 各地总费率差异较大,以当地社保局公布为准 |
| 项目 | 基数确定 | 上限 | 下限 |
|---|---|---|---|
| 社保 | 上年度月均工资 | 社平工资300% | 社平工资60% |
| 公积金 | 上年度月均工资 | 社平工资300% | 当地最低工资 |
| 新入职员工 | 首月工资(起薪) | 同上 | 同上 |
| 调整周期 | 每年7月 | 各地社平工资7月公布 |
残保金 = (在职职工人数 x 安置比例 - 残疾职工人数) x 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
安置比例: 各省不同,一般为1.5%(北京1.5%/上海1.6%等),以当地残联公布为准
减免政策(2023年起):
- 在职30人以下: 免征
- 在职30人以上: 分档减缴(各地政策不同)
- 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比例: 奖励
| 用工形式 | 社保义务 | 个税处理 | 适用场景 |
|---|---|---|---|
| 正式全日制 | 五险一金必缴 | 工资薪金(累计预扣) | 核心岗位 |
| 劳务派遣 | 派遣公司缴纳 | 工资薪金 | 辅助性/临时性/替代性岗位 |
| 劳务外包 | 外包公司承担 | 劳务报酬(按次) | 项目制、可独立完成的工作 |
| 平台灵活用工 | 个人自行缴纳(可选) | 经营所得/劳务报酬 | 众包、兼职、短期 |
| 实习生 | 无社保义务(在校) | 劳务报酬 | 在校学生 |
| 退休返聘 | 无社保义务(已退休) | 工资薪金 | 退休人员 |
| 场景 | 处理方案 | 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新员工入职 | 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+次月起缴 | 《社会保险法》第58条 |
| 员工离职 | 当月社保正常缴纳+次月停缴 | 各地略有不同,以当地为准 |
| 工伤申报 | 事故发生后30日内单位申请工伤认定(遇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0+30日) | 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17条。单位逾期的,逾期期间费用由单位承担 |
| 基数年度调整 | 7月重新核定+补差 | 各地7月公布新社平工资 |
| 跨省社保转移 | 转出地开缴费凭证+转入地申请 | 只转个人账户,不转统筹 |
社保基数 != 工资 -- 社保基数是上年度月均工资(包括奖金、津贴、加班费等所有货币性收入),不是当前月工资。新入职员工按首月工资(含约定的各项补贴)作为基数。很多企业用"基本工资"而非"全部工资性收入"作基数,这是违规的,社保稽核会追缴差额+滞纳金。
公积金比例5-12%是企业自选的,不是固定的 -- 企业可以在5%-12%范围内选择任意比例,但一旦选定,同一企业内所有员工必须统一比例。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比例或缓缴,但需要工会同意+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。很多HR不知道可以申请调低。
社保减免政策每年都变 -- 2020-2023年的养老/失业/工伤阶段性减免已到期,2024年起恢复正常费率。每年两会后都可能出新的减免政策。不要用去年的政策算今年的社保,必须确认最新政策文件。
灵活用工(平台用工)的社保处理和正式员工完全不同 -- 通过灵活用工平台(如猪八戒、人人帮)的用工,企业不承担社保义务,个人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身份自行缴纳养老和医疗(没有失业/工伤/生育)。但如果实质上构成劳动关系(固定工时、接受管理),即使签的是"合作协议",仍然要按劳动关系缴社保。
跨省社保转移统筹基金只转部分 --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(8%部分)全额转移,统筹基金(单位缴的部分)按缴费基数的12%转移(不是按单位实际缴纳的16%全额转)。差额留在转出地统筹基金。医疗保险转移后各地对连续缴费年限的认定政策不同(部分地区需要重新计算)。跨省转移个人不会"亏"养老金待遇(退休时按全国统一公式计算),但转出地统筹基金确实留下了一部分。
残保金是按人头算的,不是按工资 -- 计算公式是 (在职人数 x 安置比例 - 残疾人数) x 年均工资。安置比例各省不同(1.5%-1.6%)。100人的企业如果不安排残疾人就业(假设安置比例1.5%),残保金约为 1.5人 x 10万(年均工资) = 15万/年。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可以节省约10万。在职30人(含)以下企业免征残保金。